柘中股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3-21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方案为:以总股本 441,575,416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
实际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7,165,071.2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以固定比例的
方式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5,750,060 股股份,不参与
本次权益分派;
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3956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化;
致的;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后的总股本 435,825,3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3-21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7,165,071.2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4 日。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
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87,165,071.20 元
=435,825,356 股×0.20 元/股。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即
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前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
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3956 元/股。
五、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3-21
年 7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普通证券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7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有关咨询方法: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 368 号 邮编:201424
联 系 人 :李立传
咨询电话:021-57403737
电子邮箱:lilizhuan@zhezhong.com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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